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第182章

作者:温二两奶茶

此时,一个瞎了左眼、喉头干瘪的中年人说:“我来讲。”

“你说。”

“我从龙王布林的领地游历而来,布林是龙的眷属,也是龙的主人,我看到布林在破壳节上亲手孵化了一只小龙,他还召见了自己的龙人奴仆,带着好几万个人一起高呼万岁。”

侍卫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说道:“可惜龙王布林每年都会召见龙仆,因此去过那里的苦行僧十有八九都会说这个,没意思——你还知道别的吗?”

中年人沉吟着,说:“布林还和魔族在打仗。”

“这也不算什么新闻了。”侍卫摇头,说:“看来尊主希望你去吃糠饼,喝沙子。”说罢在那苦行僧胸前画了一个三角形符号,便让他进城了。

第二个人是一位老人,他说:“我从狮王曼特恩的领地游历而来,狮王今年过了二百七十岁的生日,他的四个儿子都来为他庆生。听说狮王的四支军队加起来有十万多人,他还打算吃掉乌鸦王的领土。”

“没意思,听过了。”侍卫不耐烦的掏了掏耳朵,“狮王早就觊觎乌鸦王的土地了,但忌惮乌鸦王兵马众多粮草充足,他一直没敢动手,如今乌鸦王死了,他自然要有动作……对了!你知道那个高原人的事情吗?”

“我不晓得什么高原人。”他摇头说道。

“你可以喝清水,吃硬饼子。”侍卫在他胸前画了两个三角形符号,然后让他进城。

第三个苦行僧是一位消瘦青年,他说:“我不晓得什么稀奇见闻,我只知道,有个叫李奥瑞克的人杀了乌鸦王,还夺下了野狼城。”

“哦!你知道李奥瑞克的事情?”侍卫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说:“你还知道什么关于他的事情吗?”

消瘦青年想了想,说:“大人,李奥瑞克离我们几千里远!我怎么知道?呃,或许,李奥瑞克剑法很高明,还会骑马。”

“嗯,也算是个有用的了。”侍卫让一旁戴眼镜的学者将这些信息记在本子上,“你可以喝干净的水,吃些肉干和软饼子。”

“谢谢,谢谢!”那人千恩万谢的走进去了,很显然,他一开始根本就没觉得自己的见闻能够换取这么好的施舍。

只是提了一句李奥瑞克,就能得到这么多奖赏吗?少年瞪大眼睛,目光里满是惊讶和羡慕。

三个人都进去了,现在这里只剩下那个拿驼铃手杖的少年。侍卫和记录员看着他,说:“小鬼,你若是没有见闻,也可以进去,只不过就是喝脏水罢了。”

“不,我有!”少年大声说,“我知道……知道李奥瑞克的事情!我知道许多!”

侍卫和记录员全都一惊,连忙道:“什么?快说出来!”

少年咽了口唾沫,喉咙一阵干痛,说:“李奥瑞克!我一路上都在听人说这个名字,我去了中土大平原,还去了野狼城!我听说,李奥瑞克是靠着三万人就战胜了乌鸦王的十万大军!”

“不可能!”侍卫露出惊恐的目光,“乌鸦王的十万大军!乌鸦王有十几个同盟部落,还有强悍无比的兽人步兵、半兽人勇士,他是四大蛮王里第二富有的,是粮草最充足的,战马的质量也非常好,乌鸦王的十万大军可不是普通货色,怎么可能十万打不过三万?孩子,你不是在胡说吧?”

少年苦行僧连忙举起手来发誓,说:“我对着黄金尊主发誓!所有人都这么说!甚至还有更夸张的。我听人们说,李奥瑞克用八百个骑兵就洗劫了乌鸦王的大营,还在乱军从中杀死了乌鸦王麾下第一勇士……”

“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还有,呃,还有,他会骑马、会用剑、他力大无穷、勇猛无敌,他是不死之身,他,他是高原人口中的战神……哦,太多了,太多了!野狼城所有的吟游诗人都在传颂他的故事,所有的男人都将他当做神灵崇拜,所有的女人都想嫁给他!太多了,李奥瑞克的故事太多了!”少年十分激动的说道。

记录员连忙说道:“那你慢慢说,不要落下任何细节!我们的王下了口谕,要多多搜集李奥瑞克的信息……”

“好,好!我继续说”少年一口气又说了许多,有的是编造,有的是见闻,他管不了那么多,他只想多换取一些施舍。他太渴也太饿了。此时,少年的嗓子已经沙哑了,他说:“大人,还有许多,但能让我喝口水再说吗?黄金尊主赐福你!”

记录官说道:“不如你到皇宫里,亲自为我们的国王讲述见闻吧!陛下现在对李奥瑞克充满了好奇,到处搜集信息。小行者啊,到了皇宫里,别说是水了,便是美酒也让你畅饮,羔羊、薄荷、辣椒、酸团子还有烤馕饼,也都随便吃。呃,不过你是苦行僧,你能喝酒吗?”

“啊,我不当苦行僧了,我要喝!我要喝!我要大口的喝冰冷的啤酒!”他兴奋的大声说道。

……

酒馆,音乐喧闹,人声鼎沸——

“吨吨吨吨吨……”

“爽!”

一个绿头发、金眼睛的混血精灵大口畅饮啤酒,大木杯重重的落在桌子上。周围有十来个宾客在看着他,满是期待的眼珠子跟着他的酒杯一上一下。在那满是油泥的桌子边上,趴着一个一脸忧郁的胖子,他不满的说道:“我说希克老爷,你什么时候接着说啊?我们都等了一个小时了。”

那混血精灵笑道:“还不够,还不够!人太少了,希克老爷才不说呢。”

此时又有几个小孩子起哄,一个尖嘴的小孩说:“希克老爷要等大屁股的婆娘来了才会说呢!”旁边麻子小孩大喊:“大屁股!”另一个头发稀疏的鼻涕小鬼喊道:“大柰子!”接着齐声喊:“婆娘!”然后孩子们大笑起来。

希克也跟着笑,此时他拿起一把精致的怀竖琴来摆弄,似乎是在调音。

希克——或者说希克老爷,他是个不安分的混血精灵,他总是到处周游,到处讲故事。这家伙生的英俊,故事又讲得好,所以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此时他正在一间名为“风骚小母羊”的酒馆里卖场。这件酒馆位于“征服城”的繁华地段,生意很好,不光平民百姓会来,有时候达官贵人也会光顾。

希克在这里连说了三天,已经发了大财,现在他腰包鼓了,便有了架子,不愿意轻易开口,非得吊足胃口、铺垫好气氛,这才会进行演奏。若是他在其他地方这样搞,肯定会被人骂死,或者门庭冷落,然而征服城位于东部海湾国,是财富汇聚之地,亦是繁华热闹的代名词。四大蛮王之中最富有的“鲸鱼王”就住在这里,这座城里人人都是富翁,家家都有资产,有钱的闲人到处都是,这就给了希克老爷充足的观众市场。

他正调着音,忽然听见周围人发出了一阵怪异的惊叹声,他刚一抬头,还没看清什么状况,就被两团肉块拍在脸上。紧接着,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坐在他大腿上,粗暴的抓住他的头发,将那英俊的脸往自己身上按。希克老爷顿时无法呼吸,发出了痛苦而又愉悦的呻吟。同时酒馆里发出一阵爆笑声,孩子们起哄道:“婆娘来了!婆娘来了!”

过了一分多钟那女人才松开手,希克老爷英俊的精灵脸已经憋红了,他抬头一看,刚刚袭击他的人是隔壁妓院的老板娘:年纪四十五岁,生过十二个孩子,却依旧风韵十足的“少女洛芙拉”。洛芙拉搂着吟游诗人的肩膀,略带鱼尾纹的眼睛中满是暧昧的笑容,她嘴角微微翘起,带着那颗美人痣也动来动去。

“大诗人啊!架子不小嘛?”她用性感的烟嗓说道。

洛芙拉那红色长指甲的手指夹着一根卷烟,她屁股坐在希克腿上,翘起二郎腿,黑色高跟鞋勾在脚趾上,像一只小船似的荡来荡去。

“咱家想听听您的故事,不知道要收多少钱呢?”

希克老爷的手在洛芙拉小姐柔软的腰上掐了一把,说:“咱们唱歌送不强行要钱,是要看观众们打赏的。”

洛芙拉故作为难状,说:“哎呀哎呀,人家可没有钱!人家还要养孩子,养我那一家的姑娘——拿身体来付不行吗?”

“呵,你要是年轻二十岁,我或许会答应……”

“别介呀,希克老爷!”那女人搂着他的脖子,扭动着屁股,“咱年纪虽然大,但手艺也比年轻姑娘精湛,经常有老客户来指名我呢!难道你不想试试咱的‘海蛇钻漩涡’和‘奶油拍蘑菇’?包您满意呢。”

周围人也跟着起哄,要洛芙拉就地开整,女人给众人一个飞吻,然后就跪下来解吟游诗人的皮带。诗人连忙推开她,女人却不依不饶……这时候酒馆的老板走过来,他发出一声强劲有力干咳,说道:“吟游诗人!还有你,老荡妇!我这不是给你们演下流戏的地方,要讲故事就快点说,不然就滚到大街上去。”

诗人对老板行了一礼,说道:“慷慨的老板!您别着急!您是我的大恩人,若是您想听故事了,只需为我斟满这杯金色小麦水,我就立刻献上这个世界上最精彩的表演,叫您听了之后,三天内脑子里全是我的声音。”

强壮的老板单手拎起一个沉重大铁壶,为诗人稳稳倒满一杯几乎没有浮沫的鲜啤酒,说:“若是不好听,我要打得你把酒都吐出来。”

“好嘞!”

诗人饮了酒,抱起竖起来,他清了清嗓子,一只脚登上椅子,另一只脚嚣张的踩上吧台,他弹了一段炫技的和弦,引得人们注目,还博来一阵掌声,但这不足以让人们付钱,于是他一边弹曲子一边说道:“今天还讲李奥瑞克王的故事!上回书说道,李奥瑞克王,得到了阿卡德将军的信任,临危受命成了北伐军的新统帅。此时乌鸦王大军压境,马上就要攻下野狼城……”

希克老爷一边说一边谈,这家伙虽然嚣张又傲慢,但他弹琴的技艺却在整个海湾地无出其右,而他更讨人喜欢的是则是那张长着伶牙俐齿的薄唇快嘴,他讲故事声情并茂,三言两语就能让你身临其境,仿佛置身于肃杀的战场,跟着将军们一起冲锋陷阵。

观众们入了戏,客人聚精会神,偶尔拍案赞叹,偶尔大声笑骂;孩子们忘情的听着,眼睛里便全都是好奇的光;妓女单手撑着脸,一脸痴迷的看着希克老爷那张俊俏脸,不知道是沉迷于故事,还是被诗人那眉飞色舞的样子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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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他名字无人不知,他的传奇无人不晓,下

就这样,诗人讲述了李奥瑞克的传奇,从野狼城大战,一直说到李奥瑞克成为混血精灵的摄政王。人们听得津津有味,明明天色已晚,却没有任何人起身离席。希克老爷说得口干舌燥,肚子也饿了,他说:“剩下的回头再说吧,我要先吃饭。”说着弹了一个尾音,宣告本次表演结束。

人们纷纷问他说:“后面还有吗?”

“当然还有了!后面的啊,是最近发生的事情!是我从鸟儿们口中听来的。”

希克老爷是精灵,父亲是德鲁,他小时候学过兽语术,能听懂鸟儿们说的话。因此他就能快人一步听到远方的故事,这也就成了他的营生。

众人纷纷欢呼起来,此时大家都觉得饿了,有人决定回去吃饭,也有人考虑在酒馆用餐,以免错过晚间剧场。那酒馆老板此时托着餐盘走来,大声说道:“本店特别推出‘听书套餐’!一份只需五个大子儿!有酒有肉还有菜!分量十足,不管你是跑腿的伙计,还是装车的劳工,一份都能吃饱!”

这新品推出的正是时候,客人们争相购买,诗人和老板相视一笑——听书套餐,诗人也有分成,这是二人的共生关系。

希克老爷一边吃饭一边调试琴弦,周围人也吃得飞起,因为等吃完了饭,大家就能继续听故事了。就在这时候,有个矮小的男人走进酒馆,他用尖锐的嗓子大声说道:“哪个是说书的希克老爷?”

希克老爷抱着一碗面条正在吃,此时他呲一口吸掉面,说:“我是!怎么了?”

矮小的男人留着小胡子,穿着打扮像个管家,他说:“你别吃这垃圾一样的饭了……”

小胡子管家话未说完,暴躁的老板就站了起来,说:“嘿!你敢说我们店里的是垃圾?”

小胡子管家脸上露出傲慢的笑,立刻两个着甲的武士顶了上来,老板看着那武士的盔甲和佩剑,顿时脸色一僵,不敢说话了。

管家说:“到皇宫里去,鲸鱼王请你吃好的。”

鲸鱼王?最富有的蛮族之王!亦是海湾之地的国王!他为什么要请一个吟游诗人吃饭?

诗人也是一愣,问道:“鲸鱼王为什么要请我去吃饭啊?”

“鲸鱼王要听你的故事。”

诗人大喜过望,“鲸鱼王啊?哈哈!给少了我可不去!”

“鲸鱼王慷慨的很!当然给的多了,只是你需要好好讲,若是惹得鲸鱼王不开心了,到时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诗人一惊,说:“等等,鲸鱼王要听什么故事?我先准备一下。”

管家说:“王只听李奥瑞克的故事。”

“李奥瑞克的故事?那可太好了!我最会讲他的故事了。”诗人笑着说道,旋即他对酒馆内的各位挥了挥手,说道:“哦,各位听众,不好意思,我要去给国王说书了!”

说着,希克老爷就跟着小胡子管家离开了酒馆。他一边走,一边想到:李奥瑞克啊!你可真是我的摇钱树,竟然连国王都喜欢听你的故事!唉,也不知道王后和公主们喜不喜欢?要是能给漂亮的公主去说书那就好了。

……

乌尔马哈族本部,狮子城——

四大蛮王之一的“狮王”,曼特恩正在坚硬冰冷的石床上打坐。

狮子之王曼特恩,并不像是名字一样威武霸气。他是个骨瘦如柴的老人,看上去身高只有一米五几,就像个骷髅。他身边堆满了各种羊皮卷、书籍和手札,案上摆着羽毛笔、墨水盒还有地精钢笔,旁边有个巨大的柜子,里边装满了各种草药,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医官跪坐在药箱旁边研磨药粉,墨香和药香混合在一起,让人有些头晕。

四位小狮子跪在下面,等待着老狮子睁开眼睛。

这四个小狮子,既是狮王的四个儿子,也是他的四位得力干将。狮王活了二百七十岁,有许许多多的孩子,这是其中最强的四个。

书房里十分安静,只剩下医师研磨药粉的声音。四个孩子面面相觑,等待着父亲的指示。

乌鸦在窗外鸣叫,撒下一片阴影。忽然,狮王睁开了眼睛——他那双黄褐色的眼珠里边没有丝毫情感流露,就像是僵尸一样。他看着手边一封报告,说:“我听说,李奥瑞克已经平息了内战?这消息准确吗?”

“十分准确。”

四个儿子里边最年长的那个人回答道,他是号称“豪勇之狮”的比兰迪。他抬起头来,说:“父王,谋士们推测,李奥瑞克下一步会称霸沼泽,从而将沼泽的土地和中土南部的土地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疆域堪比四天王的帝国。”

“李奥瑞克称王了吗?”

他的另一个儿子——钢铁之狮,奥德莱回答道:“李奥瑞克一定会称王的!三年前,占星师们就预见了南方会出一位帝王……”

“我不听占星师的鬼话。”骷髅一般的病狮发出了沙哑的声音,“高原帝国灭亡的时候,也有上百位占星师站出来说,帝国不会灭亡,但结果呢?结果灭国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占星师站出来为国而战,他们全都撒丫子跑到蛮族的部落,然后继续妖言惑众。我的孩子,身为当权者,不可以轻信玄学,你要去思考,去寻找真理。”

奥德莱抬起头来,说:“是,父王。但我要说的不只有这些,占星师们的预言只是一个方面,我麾下的探子们前几天也写来信,说了两件事情,第一个是李奥瑞克曾经带着黑铁王冠行走在军队中,第二件是乌鸦王的遗孀们纷纷逃往了北方,而图卡鲁族的公主打算嫁给李奥瑞克求和。”

老狮子听了之后微微颔首,说:“李奥瑞克提前公开自己的野心,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个是他傲慢自大,不把高原皇族放在眼里;第二个是他的实力已经凌驾在高原皇族之上,嗯,我觉得第二个可能性很大。”

“是的,父王。”号称“狡诈之狮”的托拉曼开口说道:“李奥瑞克必定是有野心的,而且他的野心不止于此。高原人做梦都想光复故土,但可笑的是,两百年来他们却从未踏足中土,甚至从未穿越过南方林地,可是李奥瑞克却做到了,他不仅来到了中土,还拿下了野狼城,杀了乌鸦王。这样的男人必定会有争夺天下的野心,而要想争夺天下,第一步就是先建立一个稳定的帝国。我们需要小心这个敌人。”

若是从前,在父亲的书房里讨论高原人如何如何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因为高原人不值得去讨论,就像是在朝廷上讨论孩童过家家的事情一样,这不合乎规格。然而,自从李奥瑞克战胜了乌鸦王之后,其他蛮族就经常会讨论这个年轻的高原人,不外乎别的,蛮族是以实力为尊的,你既然证明了自己的强大,我们自然就会高看你一眼。

此时,有个红目红发的男人抬起头来,他那双红眼睛里隐藏着某种疯狂,那是号称“血狮”阿米鲁斯,四个儿子里边最嗜血的人。

他说:“不过是高原人罢了!我能像碾死臭虫一样碾压他。”

听到此话,老狮子教训他说:“愚蠢的孩子!不是你,是我们,我们是群狮,不是独狼或者猛虎。如果你们不团结,那么结果就会和乌鸦王一样。阿米鲁斯,如果我们真的和李奥瑞克开战,家族会让你去最前线争夺荣耀,并以你为荣;然而你也该时刻记住,兄弟姐妹们伴你左右,长者们站在你背后。”

“我即狮群。”阿米鲁斯沉声说道。

“狮群即我。”其他兄弟接着说。

老狮子王点了点头,说:“很好,我的孩子们,我以你们为荣。不过,现在还不到和李奥瑞克开战的时候,乌鸦王虽然死了,但是群鸦们却会在他的尸体上繁衍、生长,李奥瑞克的下一个敌人是小乌鸦们,而不是我们。”

狮王冷笑,说:“等小乌鸦们死尽,李奥瑞克也遍体鳞伤之后,我们再去捕食猎物吧!这是狮子的智慧。”

……

野狼城已经有了一丝凉意。

李奥瑞克站在野狼城的城墙上眺望着北方,思考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大后方的事情有蒂维丝和阿卡德,已经不用他操心了,接下来要考虑的有两件事情,第一个是继续北伐,第二个就是接受乌鸦王的遗产。

李奥瑞克现在控制了野狼城和周边村镇,但实际上控制的土地,还不到乌鸦王领土的三分之一。乌鸦王的“肥沃中土”,还有“黑草原”两个地区上还插着乌鸦王的旗子,实质控制者还是图卡鲁部落的贵族们。

不过李奥瑞克不想打仗了,至少不想打大仗。一来是北伐军连续征战,人困马乏,需要修正;二来是李奥瑞克打算好好操练一下自己的部队,北伐军硬件现在是跟上了,但是战术啊,兵法啊,许多方面还是不行。李奥瑞克早就准备了一套练兵之法用来强化军队,还有许多关于种田的事情要弄,现阶段能不打最好不要打,要闷声发大财。

此时,李奥瑞克身后传来了罗米拉的声音。

“陛下,城上风大,别着凉了。”

李奥瑞克回头望去,就见精灵女王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罗米拉已经换上了秋装,一件白色风衣,头发系成马尾披在身后,露出一对白皙的尖耳朵,新造型看上去很干练,也十分可爱。她灵动的眸子犹如祖母绿宝石,美丽之中透着一股活泼的生命力。

说实话,罗米拉最近越来越不像女王了,虽然一开始李奥瑞克就有这种感觉,但那时候罗米拉毕竟端着架子、戴着皇冠、穿着金袍子,自然有女王的端庄威严,而自从他们订了婚,罗米拉就彻底放下了女王的姿态,平时就像个普通姑娘,跟他独处的时候,经常露出新婚妻子的娇憨姿态,惹人疼爱。

罗米拉以前就说过,自己这个女王是赶鸭子上架,要不是前头几个继承人都死了,也轮不到她这个小姑娘。如今李奥瑞克扛起了一切,罗米拉自然也就卸下担子了——倒不是说她会少干活,而是说心理的担子卸下了。原先干砸了罗米拉全锅,让她压力很大,现在天塌了也有李奥瑞克陛下顶着,这让罗米拉心里很是放松。甚至有精力去做一些个人爱好,比如练琴,唱歌什么的。

罗米拉的颜值是真高啊,李奥瑞克不由得心想,不愧是精灵。话说塞拉维也是精灵,怎么就没有她姐姐这么好看?或许是还没长开吧。

“今天没有去练习唱歌吗?”李奥瑞克问她说道。

“没有呢。”罗米拉说,“今天要让喉咙歇一歇,另外,有一些移民的事情要处理。前些日子,我们将李奥瑞克王封赏土地的事情通知了自己的人民,大家移民热情很高,有将近半数人当场就决定搬到新的土地上生活,有一大批单子要批阅,然后就是分配土地资源,还有现场勘探等等,总之最近整个精灵王国都忙活起来了,大家热情高涨呢!”

精灵王国加起来人口也就不到十万,并不是很多,全都易居到水土肥美的野狼城东也不是不可以。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这事情就交给你们精灵自己去办,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就跟我说,我会尽力解决。”

“陛下您太客气了,您给我们土地已经是天大的恩惠,若是从前,混血精灵绝对不敢相信自己能脱离那片石头山,移居到野狼城的肥沃平原……咳,咳咳……”罗米拉忽然咳嗽起来。

“怎么了,嗓子不舒服?”李奥瑞克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