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之大者,朝九晚五 第32章

作者:纸鸽

她用刀杆撑着地,一边尽可能地往一些看上去没有人烟的地方跑,虽然受了重伤,但在“燃木功”的催动下,却也并不比普通人慢太多。

过了一阵子,她终于躲到了一个山洞之中,看起来算是松了一口气。

她的面纱、斗笠早在河水中被冲到不知道哪里,整个身子都被喝水浸湿,身体肌肤看上去若隐若现。

她的面容不差,甚至如果真要比,要比得上荀武在这个世界上所遇到的最漂亮的女子包媛,比之金老板都要略胜一筹。

只是,包媛因为肤色的原因,并不是很受人待见,而她虽然漂亮,皮肤却相当苍白,仿佛是一个死人堆中爬出来的活死人一样,破坏了其本身的美感。

“呜——”她倚着石壁,眼睛抽了抽,看上去颇为清冷的她却仿佛随时要哭出来。

跟随着她回到中原的人,已经一个都不剩,其中有一部分活了下去,但绝大多数都已经在禁军的火器强弩之下暴毙而死,而就算那些活下去的人,也只会受尽折磨,榨干最后一点信息,凄惨而死。

朝廷对魔教,没有任何容忍的。

天忠星本来以为,自己作为天星,已经练成了教中真法,不会再“感情用事”。可当她与岛国的那些同道分道扬镳,回到中原想尽办法传教,又看着部下们惨死在身前,她才知道,她,从来不是个坚强的女子。

不过,她虽然“可怜”,但,绝对不冤。

轰——

忽然,她似乎碰到了什么,山洞中轰隆作响,她愣了一会儿,发现山洞内竟然还有机关,她撑起力气,奋力地推开了山洞内的一扇石门,这才发现山洞内竟然还有个房间!

这就是中原所谓的高人传承吗?

她打起了精神,走了进去,却发现一座石佛立在山洞中空,附近的墙上,则写满了佛家经文。

她走上前,看了一眼石佛,石佛的下方,留了一条佛偈,又刻下了几句话,她仔细看了一眼,竟然是当年魔教刚刚兴起之时的前辈“天孤星”。

“人生如苦旅,天下无人可助人行善。”天忠星默默地念着,这才知道,天孤星前辈在与朝廷争斗之时,忽然顿悟,自觉魔教行事诡异,教义也过于混乱,与“大善”相去甚远,便在后来退出魔教,一心为民,最终散尽家财,在此地留下着山洞,记录他曾经之罪,希望后人莫要再犯他这样的错误。

所以,此地只余下佛经与他所做之错事,至于善事、功法,则都被他隐去。

“大善...”

天忠星无法理解,她合眼沉思,对着佛像拜了三下。

天忠星以后会如何,会不会找荀武报仇,这里暂且按下不表,有另一人,此时已经回到了府中。

此人,面相饱满,身穿锦缎,看上去容重华贵。五十岁上下,留着好似络腮胡一样的胡子,面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看上去极为威严。

“殿下——”自他下了马车,一个府中幕僚就一直在身旁劝解“长孙殿下还年轻,这次也是糊涂,莫要生气,伤了身体,不然百姓、社稷该如何?”

没错。

此人,正是当今盛晋一朝无人可撼动的,全天下最受圣上信赖的人,包怀英之笔友,当朝太子,叶永。

一般而言,太子都应该居住在东宫,可叶永年龄太大了,早就单独出来开府居住。

“年轻?”太子看了一眼幕僚“你别是还要说他是个孩子吧?”

“这...”

“好了,先生不用...咳咳咳咳咳——”叶永说到一半,忽然咳嗽起来,几个跟在身旁的人顿时吓了一跳,连忙问这问那,还有一人甚至开始呼喊医生。

“不用慌——小毛病罢了。”叶永看了一眼手掌,鲜红的血丝印在掌上,却并没有激起他的恐慌,随意合掌背在身后,便回头跟其他人说“风歌今年已经二十多岁,孩子都有了,同样差不多的年纪,怀英的那个荀捕快,可比他优秀太多了。

这样还有什么可狡辩的?父皇只罚他二十年紧闭,已经是宽宏大量,你们不用宽慰我。”

话是这么说,但您都气吐血了,大家都知道您身体不好,能不担心吗?

但叶永没有多说什么,还是请退了诸位先生、幕僚,独自回到了自己的书房里。

他拿起一封信,那封信已经有了非常多明显的折痕,看起来最近没少研读。

这封信,是两年多以前的。那时,包怀英将荀武收下,并发现这个年轻人极为优秀,便少有地开始跟太子聊别人。这两天,太子时时拿出来翻看,又开始根据情报、包怀英上书,自己复现荀武所作所为,思索荀武未来。

“包怀英是大才,这荀武也是难得一见的奇才...留在云州,实在大材小用...”

“咳咳,咳咳咳——”太子又咳嗽了一阵,但这回,他提前拿了手帕,挡住了鲜血。

他这个身体状况,或许要先陛下一步而去。

很多人,甚至就连他儿子叶风歌都不知道。

他的确经常与其他各地的旧识交换信件,但唯有包怀英与另一人,是他单独地、用不同寻常的材料、信封书写的。若是包怀英拿出自己的信与赵昱的信对比,定然会发现一些问题。

而那些,是绝对无法模仿的。

哪怕这两年身体不好,他也从来没停止与包怀英交换看法,甚至刻意隐瞒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只想多和包怀英两人交换一下认知。

他收起信,将他们仔细地摆到一副专用的架子上,看着院中山水,忍不住摇了摇头。

“二十多岁,一事无成,还想【逼】我谋反?就算我登基,也不可能立你为太子啊!”

“我当了四十七年太子,如今又频发旧疾,早已是不得不反,又何须【逼】呢?”

第65章 练剑半程

荀武等人踏上了前往炔州的路。

这一行,荀武本来想叫上包媛的,毕竟真要是遇到什么江湖仇杀之类的事情,以江湖人的性子,那肯定是各种乱七八糟的痕迹都会留下,包媛在场,肯定也就更加简单。

不过,包媛虽然嘴上说不想跟荀武来,实际上想过来转转看,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答应荀武。

当然了,并非是怕生,她主要是觉得,荀武走了,自己亲爹少了一个心腹,她要是也走了的话,可能会出事——说直白点,她怕包知府寂寞或者是积劳成疾,要留下来看着包知府。

虽然她平日里的表现是个黑心棉棉袄,但真要是出了什么事儿,她还是无法掩饰自己的态度。

对此,荀武自然也没什么可说的,人家女儿疼父亲是理所当然的,只是荀武觉得有些可惜,之前七天,他和姬怜儿、包媛合作的非常好,觉得三个人在什么样的谜题都可以通过额外手段解决,这回就只剩自己了。

但,虽然没拉来包媛,但荀武却叫上了另外两个人。

一个是济世阁金医,林长老,另一个则是荀武曾经帮忙抬药材的小医生。

群青会这种武林盛会,济世阁当然会参加。不过,林长老和这位小医生,其实都不是受邀对象,毕竟济世阁家大业大,全天下到处都有分阁,这届群青会举办地“北山城”自然也有济世阁的分阁,而这自然就够了。

济世阁本就与寻常武林势力不同,对于其他武林门派所需要的“交流经验”之事,济世阁每两年都会固定地互通医学见闻、病例,对于他们来说,参加群青会,纯粹是卖个面子,或者是紧急救治比武之时意外受伤的年轻侠士,所以,谁参加群青会,都一样。

但这回不一样了,林长老前几日忽然收到了自己师兄的信,信上的内容这里不多叙述,简单地总结一下,差不多如下:

师弟,你参加了这么大的事儿,师兄弟们都听说了,还呆在总阁干啥啊!快来北山,带兄弟们装杯,让这些武林门派知道咱们济世阁的厉害呀!

嗯...对,便是如此。

林长老也没多想,反正济世阁的人嘛,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除非搞阴谋的人丧心病狂,不然几乎不会受到波及——就算是赵昱那家伙搞事情,也没想过害林长老,这层济世阁的身份,比什么武力威慑都管用。

既然师兄有求,荀捕快又抽空找上门问有没有擅长仵作的医生,林长老一寻思,有钱拿,还可以跟师兄弟们吹嘘,而且还可以接受武林各大门派长老、核心、优秀弟子的吹捧,这肯定要去啊!就直接挑了个没见过世面的弟子,跟上了荀武等人。

当然了,他并非精通验尸之事的人,但作为金医,临时客串一下,也不是不可。而且他还是一流高手,遇到不知为何死亡的江湖儿女,还可以分辨一下是被什么武功杀害,比起包媛这个专业卷王,或许更适合叶真姬此行。

就这样,一行六人,骑着快马,轻装上阵,因为走在官道,且并不着急,每每行至驿站也无需担心“黑店”的事,所以路途也非常平稳。

群青会离举办尚有月余,叶真姬路上也偶尔会停下来带上霜满秋去路过的县城里单独办事,荀武带经验休假,自然就更加轻松,有时候会直接叫上张不默,研究、学习《群狼剑法》。

张不默每次看到荀武单手握着一把宽剑,轻松自如仿佛寻常剑客所用的软剑一般,就觉得有些离奇。

拥有接近十年内力,而且是精纯无比的二流内功的内气,张不默催动内气,自然也抬得动这宽剑。但而根据他的了解,荀武的内力不过四年,而且此前内气还只是普通的内气,后来修炼了名为《暹罗功》的法门,才渐渐将以前的内气凝练、萃取到现在的地步,可充其量也仅仅四年,距离三流武者的“极限”也还有不少,竟然能轻松挥动这么沉重的大剑...

当真是天生神力,不能小视。

又是按照剑法上说的一样练完一套,荀武轻皱眉头,却并没有感觉熟练掌握,总觉得似乎哪里有不对劲。

他知道,这是【磨砻淬励】这个特性的效果,没有急躁,转头开始和张不默交流:“不默,你不是经常和师门去其他地方比剑吗?你知道当今江湖年轻一代,究竟是什么情况吗?”

张不默听了这话,皱起眉头,仔细思考,说:“一般的小门小派年轻人,通常都是三流出头,荀捕头你应该都能稳胜不少,但大门大派的年轻人,每一个都不容小觑,二流级别的侠客极多...但像霜侍卫那样的一流强者,应该没几个。”

张不默说的很实在。

以他的天赋,如果早点发掘起来,现在当个一流强者不成问题。但问题是,他的天赋发现的有点儿晚,内气太少,虽然剑术绝佳,可打起来,剑术也只是一方面,不是绝对的。

通常而言,江湖之中的“几流”武者都是很不容易断定的,最简单分辨的,当然是“不入流”的武者,也就是一点内气都没有的人,但这其中也未必没有像荀武这样“天生神力”的人,真打起来,三流侠客也未必打得过这种人。

而所谓的三流武者,就是拥有内气,但内气不过五年,若是超出五年,剑法、拳脚什么的跟不上,也同样是三流武者。

当然,这个所谓的“五年”内气,当然不是五年前拥有过内气,这五年完全不练都算——江湖中人所谓的“一年内力”其实是一个数值单位,就像一百斤、一百里路的单位一样,是曾经某个前辈用来分辨弟子水平的量词。

自那之后,按照那个门派武功的精纯程度,他们三百天修炼出来的内气,便是“一年内气”,若是有更高级更精纯的内功练出来的内气,哪怕只练了十几年,有可能也算是“二十年功力”。

至于二流武者,就像张不默这种,超出了十年,但并没有掌握“内气外放”的武者。当然,内气外放并非是评定一流武者的绝对标准,就像霜满秋就不会内气外放,但打起来,就算是掌握内气外放的一流武者,也很难拿下霜满秋。

荀武点了点头,心中有数了。

东山派是名门正派,真正的大门派,别的方面不好说,张不默在这方面上分析他还是信得过的。

这么说来,也难怪公主会叫禁卫离开,只带着霜满秋,带着那么大队的人马,说不定会更加激起江湖人的反抗心理,反而不好调查她想要研究的事情。

只是,到底要调查什么事?

荀武思索了一下,眼下已经走了半程,自己装着不在意这么多天了,也是时候问她要干什么了。

第66章 绝天

群青会涉及的事情,要从四十多年前开始说起。

彼时,当今陛下才刚刚登基,外有异族侵扰,内有魔教作乱,朝堂又有权臣把持朝政,正是国衰民危之象。

而所谓的江湖,自然是朝堂强则江湖弱、朝堂弱而江湖强,在不知道未来大势,不清楚当今陛下有什么能耐,又多么能活的情况下,有个人动了歪心思。

江湖人江湖事江湖了,江湖之上有个朝堂坐着,江湖儿女又何谈“自由”?不如趁着内忧外患之际,坏了这朝堂,再入乱世,推选个武林霸主,挟朝堂以令天下,岂不快哉?

这念头在现在来看,自然是极为愚蠢,但当时,此人却坚定地认为,自己所作所为,绝对不会失败。

看到这,大家应该也明白了,叶真姬为什么会对这一次群青会如此上心——没错,那个数十年前被剿灭的,按理说一个活人都不剩的“绝天会”,不知为何,又忽然冒了出来。

而那个离奇冒出来的人,不仅熟知绝天会的一些隐秘,甚至连绝天会的四大不传之秘都全部掌握,怎么看都像是卷土重来一般,故此,皇室自然会留心起来。

又是数日,荀武练着剑,距离北山城越来越近的时候,北山城的工地上,一个身影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他叫楼绍元,今年二十来岁,比荀武稍小、比包媛略大,皮肤晒得有些黑,但离包媛、包怀英那种程度则差得远,仅仅只是有点儿泛黑。

“嘿——嘿——”他单手抱住一打石头,弯着胳膊,将石块搭在肩上,又重复了一边动作,双肩各扛着厚厚的石头,脚步沉稳,但一步下去甚至没踩出印子,一边喊着号子,一边努力地扛着石头。

北山城地处中原北部,便是夏日温度也不至于太高,如今又已进秋日,砖块儿放在地上叫太阳暴晒也不至于烫手,正是搬砖的好时节,盛晋朝注重民生、建筑,工地工资从来不少,自然时常会有些混不下去、吃不起饭的“侠客”来这里打工——这活儿荀武都干过,生活所迫嘛,不寒掺。

“帮主!帮主!哎呦——我的帮主啊!您在干什么唉!哎呦!”正在楼绍元搬得起劲儿的时候,一个看上去颇为瘦弱,面相不是很好,但总归比海豹子强得多的人跑了过来,急忙拉住还准备再次抬砖块儿的楼绍元,一副脑壳疼的模样“哎呦!帮主您搬什么砖啊!您要是钱不够用,帮里的弟兄们给您凑!”

“宋先生、宋先生,您别急,我怕伤着你。”楼绍元看着会里的人,急忙停下动作,生怕稍微扯一下就把这位宋先生给弄倒“这不是没事儿干,想出来赚点早饭钱吗?”

“帮主唉!”宋先生又是痛呼了一声“如今【群青会】召开在即,您作为绝天会的帮主,怎么能来做这种事儿?帮里又不是没钱,咱们还吃得起!若是让其他门派的人知道,咱们绝天会还怎么再入武林啊!”

“呃...可平白吃兄弟们的,也不好意思啊。”楼绍元不好意思摸着后脖子。

“您有啥不好意思的——这绝天会就是您一个人的,您要怎么样,兄弟们就怎样。何况,就算您担心兄弟们,那不是也还有花公子吗?花公子有的是钱。

何况,就算您不怕自己丢面子,那总归不能伤了花公子的面子吧?”

楼绍元颇为不好意思,又点着头,也没说话,显然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

“哎哟喂——帮主啊!我的帮主啊——”宋先生感觉脑壳都要炸了。

如果说,灵机子是遇到了一群猪队友,那么宋先生,无疑就是碰到了一个装备都不会买、技能都不知道点、小兵都打不过的纯纯纯萌新了。

“那这样——”忽然,他有了个主意“您不是听了那个云州名捕荀武的事儿,非常敬佩他吗?”

“对对对,怎么,宋先生,说书先生又讲新故事了?”这回,楼绍元终于没固执地搬砖了。

“帮里托悦来客栈的人,弄到消息了。那荀武荀捕头,自从了结云州之事后,就接了朝廷的任命,跟着霜满秋要来这群青会【坐坐】,您要是再这样下去,等那荀武真来了北山城,您见了他、他见了您,这样子也不好看啊!”

“有道理有道理!”楼绍元连连点头,他看了一眼自己身上为了方便搬砖、抬货、推箱子、砍木材穿的粗布衣服,这回也确实觉得不太靠谱了。

楼绍元终于听了宋先生的话,跟工头说了一句,请了俩月的假,匆匆回到了帮派里,像个提线木偶一样被帮内的弟兄、裁缝随意操控,终于换上了一身得体的衣服,看上去像是那么一回事了。

只不过,因为气质实在有些过于“淳朴”,这一身衣服穿在他身上,不像是个大帮派的老大,像是个替身。

宋先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还不如提前找个戏子,叫他冒充帮主呢,说不定更威风。

更吓人的来了。

“宋先生,你之前收到消息,有说那位荀捕头到哪里了吗?”楼绍元直接开口问。

“唔,之前说是七八天前到了中程,按照他们的行进速度,这两日应该到北天县城了吧?”

“那不是已经非常近了!?”楼绍元眼睛一亮。

宋先生面色一变——等等等等等等,帮主你要干什么!!!

楼绍元也不废话,从屋子里找出一张画,又翻弄出了一些随身东西,装在身上直接跑出了屋子。

“帮主——”宋先生伸着手,探向天空,面色扭曲,像是望夫石、像是哭泣的成鸟...

“哈哈哈——宋先生,我先去南边迎接荀捕头,你留在帮里,好好照看,让兄弟们勤加练习,我会跟着回来的!”他踩到墙头,又挥着手哈哈大笑,差点儿没把宋先生气得吐血。

随后,他又毫不犹豫,双腿发力,身体周围迸发出一抹蓝光,紧接着仿佛踏着云彩一样,一跳一跳跳过了一栋一栋的房屋,消失在了宋先生的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