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敏,跟我一起当魔法部长吧! 第14章

作者:十割狂魔

赫敏开始兴奋起来了: “太对了!有一些书我一直想要去

借!比如《咒语之书》、《强力药剂》、还有一本据说记载了17世纪古典…”

见她又有化为话虏的趋势,洛哈特连忙将手里的书本放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并且指了指虎视眈眈地望向他们的图书管理员一一平斯夫人。

赫敏这才发觉自己刚才的声音实在是太大,而且已经引起了周围人的不满。

她不好意思地吐了下自己的舌头,然后压低了声音。

“不知道我能不能坐在这里,如果有问题的话可以随时请教。”她满怀期待地指着洛哈特旁边的座位问。

洛哈特点点头,示意可以。

赫敏欢天喜地地坐了下来,然后掏出了自己的作业,准备就在这里将它完成。

为了避免麻烦,洛哈特决定把丑话说在前面。

他也压低了声音,凑到了赫敏的耳旁:“事先说好,如果是变形课的作业,请恕我无能为力,变形术是我最不擅长的科目。回到霍格沃茨后,我甚至都不敢去和麦格教授说话,不然她一定会批评我。”

见他突然离自己那么近,赫敏的脸早已涨得通红。

"是吗?可我记得…”赫敏小声地咕哝了一句,但还是没能说出口。

她记得在洛哈特的自传《与吸血鬼同船旅行》中,洛哈特可是对着一个货真价实的吸血鬼施加了一个非常复杂的人体变形咒,而且从此让那个吸血鬼“只吃萝卜”

要知道,吸血鬼的抗魔能力可是远甚于凡人,如果洛哈特在那个时候都能施加变形成功的话,那他变形术的水平显然不会低。

可看洛哈特说“我不擅长变形”时的样子,他又不像是在开玩笑…

依靠着自己出众的逻辑推理能力以及以上推论基础,赫敏在自己的脑瓜中推导出了这么一套东西:

已知:洛哈特教授的变形术水平很高,而且他最不擅长变形术;

推理:也就是说,洛哈特教授的咒语、黑魔法防御、魔药、草药的水平比变形术还要高;

结论:洛哈特教授是个天才!而且非常谦虚!

顺便一说,在“洛哈特”这个光环加持下,“他有没有可能在说谎”这个选项甚至完全没有出现在赫敏思考的脑回路中

洛哈特当然没有想到自己都已经这么说了,旁边这位还能

将自己脑补岀了那么多东西。如果让他知道了,他只会感慨说“聪明人有时候比笨蛋更好骗”这句话果然是真理。

现在对他而言,除了每天必要的魔咒训练时间外,最重要的事就是来图书馆,抄录一些适合自己的咒语。

尤其是赫敏刚刚说的《咒语之书》——洛哈特现在借的就是这本。

第二十五章咒语之书

《咒语之书》可以说是魔法界从出现以来到20世纪末这段时间中,巫师所发现的所有实用咒语的集大成者,在魔法界的地位可以说是至高无上。

它已经岀版了200多年,而最新的一版则是由魔法教材编写者一一米兰达o戈沙克所编著,而且被翻译成了包括妖精语言、人鱼语言在内的72种语言,从这点也可以看岀魔法世界的人对这本书的重视。

霍格沃茨一到七年级的咒语课本一一《标准魔法on级》,都是《咒语之书》的一部分,内容多有删节,考虑的就是其中部分咒语可能不适合年轻人学习的关系。

而且更加有趣的是,洛哈特发现《咒语之书》上除了有米兰达o戈沙克编篡的咒语外,边角的位置上还有很多近些年才发现的实用新型咒语。

仔细看去的话,这些新型咒语都是手写的,许多笔迹还显得很稚嫩,有的咒语下面还写有自己的名字,显然都是霍格沃茨历年来的尖子生们所为一一他们恐怕都是为了能够扬名立万才这么做的。

要知道,能够像年轻的斯内普一样,自己从无到有地发明出一个新魔咒的巫师寥寥无几,就算是魔法部的新魔法实验部门,一年来接到的新咒语实验申请也很少超过过30个。

总之,这本书非常有价值。

洛哈特发现了这个东西后当然要好好利用,他几乎是一条条地将咒语扫了过去,连那些学生手写的也不放过,看哪些咒语适合自己的魔法体系就先记录下来,哪怕一时半会用不上也要先将那条咒语的施法要领记下来,留待以后慢I曼训练用。

而他的做法也被身旁那个一边写着作业,一边不时偷瞄他两年的小女巫记在了心里:

果然,能够成功的人都不是没有道理的。抓紧一切能利用的时间学习,这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门。

在赫敏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洛哈特很客气地向赫敏告了别

“如果有什么想借的禁书就来找我,我可是太清楚有想看的书却不能看是什么样的感受了。”

赫敏大喜过望一一她倒不光是为了有书可看而高兴,更关键的是,她有理由去办公室找洛哈特了。

“教授,你以后会经常来图书馆吗?”她问。

“当然。”洛哈特理所当然地答道:“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听到这个肯定的回答后,赫敏暗自攥紧了拳头。

——从今天开始,我就住在图书馆里了!

见赫敏终于离开,洛哈特总算得以继续看借出来的这本书

因为是第一天,尽管课业忙了点,但洛哈特还不用去给学生批改作业,再加上对学生的宵禁并不对他这个教授生效,所以他晚上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干自己的事、

在霍格沃茨执教的这一年中,他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那就是去有求必应屋,把伏地魔藏在那里的拉文克劳的冠冕搞出来,然后想办法毁掉其中的伏地魔灵魂。

这件事意义重大,因为它是洛哈特向邓布利多一系人马交出的“投名状”

站在纯血家族那一边无疑是愚蠢的,那帮现在看来还人五

人六的破落贵族们很快就要失势。

霍格沃茨之战后,跟随伏地魔的食死徒要么死、要么遭到了清算,就算没有被送到阿兹卡班监狱终老的,其家族也是元气大伤,甚至连德拉科o马尔福都表示了“悔过”

要洛哈特说,如果不是因为纳西莎o马尔福那句“(哈利)他死了”,只怕马尔福家也要就此一蹶不振也说不定。

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只有傻瓜政客才会把自己的前途压在一艘快要沉没的破船上面,想要获取支持的话,洛哈特肯定会选择凤凰社成员。

凤凰社多好啊,大家的心思都是那么的单纯,只是为了打倒伏地魔这一个目的才团结在了一起,除了金斯莱外,其余人对权力普遍还不怎么感兴趣,只要给他们一些符合身份的荣耀,那打倒伏地魔而获得的政治权益就全都归自己了。

但想要获得凤凰社的信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只有货真价实地毁掉伏地魔一个魂器,他才能让那些人相信自己是真心站在他们那边的“同志”,从而拥有攫取战后成果的权力。

问题是洛哈特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拉文克劳,他绝不能使用斯莱特林蛇怪的毒牙去解决冠冕中灵魂的问题,一方面是暂时弄不到,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说出去不好听。而格兰芬多的宝剑是“会吸收能增强它的物质”,所以必须要在吸收了蛇怪的毒液后才拥有摧毁魂器的能力,现在去借来也没啥用。

至于用厉火和杀戮咒去摧毁冠冕更是下算,虽然伏地魔没有给它施加太多保护魔法,但拉文克劳的冠冕本身就有若干自我修复、防损咒语,想要破解它也不是现在的洛哈特能做到的

更别说它本身对拉文克劳学院而言意义实在是太过重大,洛哈特要是用厉火把它毁了并且让人知道的话,就算弗立维教

授不和他拼命,拉文克劳的其他同学只怕也会指责他毫无荣誉感。

同理,如果他选择扌巴魂器交给邓布利多的话,那他捞到的好处未免太少了一一因为他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知道魂器的,所以他也只能对邓布利多说自己发现了拉文克劳的冠冕,而且上面似乎附着邪恶的黑魔法一一如果他真的这么做,那交上冠冕这个举动也就失去了“投名状”的意义。

这只能让他得到“发现者”这个荣誉,但并不能他进入到凤凰社的核心圈子里,所以他必须自己来想办法摧毁它。

唯一能令他感到宽慰的就是,摧毁魂器不一定要用蛇怪的毒液或者厉火,用赫敏在《至毒魔法》中找到的话说就是“有足够破坏性,让魂器不能自我修复的东西”就可以。

他不想在图书管理员那里留下借阅过《至毒魔法》的案底,所以只能在《咒语之书》中乱翻,试图找到一些自己能用的法术。

—翻之下,他还真翻岀了几个可能不损冠冕就消灭伏地魔灵魂的咒语,只是这些咒语的危险性相比厉火而言恐怕都不遑多让。

比如中世纪的一个魔法“召唤刽子手”它可以从法则意义上地帮你清除掉一个灵魂一一不管是活体还是死体,但代价却是释放这个咒语的人自己也要献祭自己的灵魂。

作为一个标准的利己主义者,洛哈特觉得即便是伏地魔,其1/7的灵魂价值也远远比不上自己一小时的寿命,更别说自己的灵魂,所以他当然不会去做这种“傻事”

还有一个模仿女鬼嚎叫的”女妖之嚎',它可以通过特殊的声音,以一种类似风化的效果来慢慢清除掉附近所有的灵魂,尤其是没有肉体防护的灵魂,在嚎叫声中消散的速度特别快

可问题也在这里,就算洛哈特可以把冠冕拿到南极去释放女妖之嚎,作为咒语的施放者本人,洛哈特也会受到女妖之嚎的影响,而且这种作用于灵魂的声音还不是戴耳罩就能解决的,他本能地排斥这种行为。

除此之外,还有可以分解一切无生命体的""解离术”,以及可以永久性粉碎一切有实质形体物品的“粉碎齿轮”,洛哈特认为它们虽然确实可以消灭魂器,但同时也会对冠冕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所以也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看了《咒语之书》中的这些咒语,洛哈特只得感慨,《标准咒语》课本中删除了这些东西果然是对的。

要不然还是按照惯例,想办法让摄魂怪给伏地魔的灵魂一个吻?

第二十六章紧张的课时

虽然洛哈特不停在感慨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但他忽略或者说有意无视的一点就是,那些咒语他很可能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施展。

在这个世界中,魔法的种类虽然繁多,但毫无例外地都需要巫师的“愿力”,也就是某种情绪下带来的强烈愿望。

比如守护神咒,需要人想起快乐或美好的事才能施展。而钻心咒则需要一种用伤害他人来供自己取乐的意志才能达到效果,杀戮咒和夺魂咒也大体类似。

如果没有情绪,咒语的效力就发挥不出来,三大不可饶恕咒的效力恐怕还不如昏迷咒。

洛哈特之所以擅长精神系魔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喜欢操弄人心,拥有着一种想要出人头地、让他人拜服自己的愿望而现在的洛哈特还多了一种,那就是让巫师社会在自己定下的规则内运行的想法,所以他最擅长精神幻术系魔法也就理所当然了。

但有得就必有失,身为一个公务员,他最讨厌的就是不确定性、变革和混乱,所以他原本就不怎么高的变形术天赋更是变本加厉,直接跌落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

在第一百次尝试把金杯变成小猪佩奇失败后,洛哈特就干脆放弃了自己的变形术相关努力,全力去搞其它。

所以对一个巫师来说,他的个性,或者说经常可以进入的情绪才是最大的“天赋”,而不是魔力大小。

洛哈特明白这一点后,对于那些需要变形术造诣的咒语他就一个都没有抄,而是搞了一大堆可能用得上的“有趣咒语”

比如说夜游霍格沃茨所必备的技能一一幻身术

考虑到第二天的课程,洛哈特没有选择立刻开始夜游,而是在自己的寝室练习咒语。

幻身术这个咒语并不困难,他一眨眼就学会了。

在咒语之书中,隐形术也分好几个级别,像欺骗他人视觉这种幻身术属于比较低的级别。

高级的隐形术不仅不会引起空气模糊,还可以欺骗他人的感知,甚至连空气流动和气味都可以屏蔽掉,这些洛哈特决定以后再慢慢学

所以为了避免弓I起别人的注视围观,也为了自己能吃上一顿完整的早餐,洛哈特用幻身术走出了自己的寝室。

他一路上凭借着幻身术,成功地躲开了若干“埋伏”在寝室外面、准备和自己“偶遇”的那些女生,并且和皮皮鬼擦肩而过,还对着明显是发现了自己的猫一一“洛丽丝夫人”丢了—条小鱼干,买它闭嘴。

直到他来到礼堂并且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时,洛哈特才松了一口气。

“不错的幻身术,而且听说你昨天的课程也令人印象深刻”邓布利多突然出现在了洛哈特的身后。

洛哈特被吓了一跳:“早安,校长!让您见笑了,您一直在跟着吗?”

“没有跟踪,任凭谁看到空气中突然丢出一条小鱼干,他都会好奇地跟上来的。”邓布利多回答了他的疑问。

也就是说还是跟踪了,而且也用了隐身术,说不定比自己

的还要高级。

但跟踪了也就跟踪了,洛哈特难道还能拿他怎么样不成。

“要不要来一份糖浆华夫饼,校长。”洛哈特记得邓布利多喜欢甜食。

“谢谢。”邓布利多没有拒绝,“吉德罗,我听说了你的课程…你有没有觉得你的教室稍微小了一点?”

洛哈特不知其意:“当然有,所以后半学期时,我打算将决斗部分的课程开放在禁林旁边,或者魁地奇球场旁。”

“大可不必如此麻烦,再说苏格兰高地的冬天也并不好受,尤其是野外。”邓布利多说,“霍格沃茨的礼堂在绝大多数时刻都是空的,只有在吃饭时才会有人。”

"所以?”洛哈特试探着问了下去。

邓布利多也没有卖关子:“所以只要不是吃饭时间,上午、下午还有晚上一直到九点,你都可以来礼堂上决斗方面的课程。这里被施过魔法,不用担心学生的咒语会造成破坏,而且也不会让咒语四处乱飞。

我记得很久以前,美国马萨诸塞州那边的学校就因为学生在野外施放消失咒,结果把一架飞机都变没了,几个月后人们才在亚美尼亚发现了这架客机…”

“谢谢你,校长,我应该很快就会用到。”洛哈特果断截住了他的话。

他知道邓布利多的秉性——只要不是在正经场合谈正经事,他一说起来就要没完没了。

洛哈特第二天的课程依然很紧张一一昨天是七、六、五、二年级生,今天则是三、四、一年级生的黑魔法防御术,依然是六堂课。

想到以后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整整一年,洛哈特就一阵惆

怅。

好在七年级和五年级不用他太费神,他可以将麻瓜那边的方法借用过来,用多轮复习+强化刷题法解决教学问题,六年级就干脆用教警察的方式来教决斗对抗,这些都是可以投机取巧的东西。

而三年级的课程,他也只需要“照抄”卢平教授的教学法就行,拿一些危险不大的黑暗生物就能应付过去。黑暗生物也不用他自己去抓,他大可以向猎魔人去买——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至于一年级,洛哈特今年要教他们的东西也很简单,那就是逃跑。

“不要小看逃跑,在真正的黑巫师面前,即便只是能成功逃跑也是伟大的成就。”

面对着今年刚入学的新瓜蛋子,洛哈特尽情地向他们灌输起了自己的思想。

“现在的你们还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甚至就算你们将来从学校成功毕业了,你们也未必能在和黑巫师的对抗中占到便宜,毕竟你们将来的工作并不是杀人,这是专业水平上的差距。.oo当然了,这世上也没有那么多一天到晚只想着杀人的疯子。

见自己开的玩笑并没有让小巫师们发笑,而是脸色煞白,洛哈特连忙又补救了一句。

“而且专业的傲罗一一你们可以理解为麻瓜那边的警察一—他们完全可以对抗那些黑魔法生物和黑巫师。只是在向傲罗求救之前,我们要先学会如何逃脱对方的追杀。

也许你们觉得所谓的逃脱就是拔腿就跑,我会在接下来的—整年中告诉你们一一你们错了!”

第二十七章来自于老邓的偷窥

现在,和我一起念这个咒语--雾飘渺(Neb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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