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分的欧洲亲王 第53章

作者:余道安

在野蛮与文明齐头并进的10世纪的倒数第二年,决斗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骑士比武?

还要一起用容易断的苹果木粗骑枪?垃圾玩意,不配上战场的废物,一次性的玩具。

还要穿戴成盛装骑士,遵守相应的决斗制度?扯淡,战场上谁和你玩这些。能砍死你的时候,斧头、锤子和连枷,哪怕是石头都成。

但决斗并不是骑士比武。

决斗是真的要死人的。而比武却是骑士之间一种类似于狩猎和郊游的模拟性质聚会。

遇事不决打一架,打赢了谁就是对的。这样的风气长期弥漫于风气尚武的西欧社会,以至于连拥有豁免权的教会人员都无法幸免,需要和女性一样,去寻找代理人替代自己参加决斗,输了一样要倒霉。

但是啊,决斗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呢?

还真是有法律效力的。自从六世纪以来,这种日耳曼社会里风行的,继承自野蛮社会的决斗判决,就一直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从国王到民众,都热衷于用拳头来解决重大的政治纷争,或者只是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

那么为什么决斗就有法律效力,而国王、贵族都热衷于此,教会却不管管呢?

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教会根本管不着。

就好像黑帮总是会去填补政府看不到的空白。决斗其实是一种原始的,不用诉诸于法律的判决方式。它最重要的性质不是杀人,而是用来解决问题。

赢者通吃,败者食尘,非常符合人性中暴力、贪婪的一面。

它不需要考虑是否正义,唯一的考量就是谁拳头更大,这也符合人均胎教水平的人民的简单认知,和野蛮社会的基本行为逻辑。你要是跟他们讲教会法、罗马法,他们宁可一拳头打死你,也懒得听你胡乱白扯。

正是这种不考虑问题根源,靠拳头简单粗暴解决问题的行为逻辑,让决斗直接具备法律效力,并作为社会毒瘤,一直留存到近现代西方社会。

它虽然在黑暗混乱的当时,具备一定的正当性,快刀斩乱麻的能解决纠纷,却必然是会随着时代而被抛弃的野蛮基因。

而随着时间推移,决斗反而在两方面愈发的突出。

第一个作用,就是提供社会娱乐。甭管决斗死人算不算娱乐,巫毒教还有活体献祭呢。无论是围观拳拳到肉的血肉搏斗,还是死人之后的全村吃席,总归是好事。

第二,则是提供一个下层人士快速积攒声望,突破阶级限制的台阶。许多决斗者都凭借决斗来积累名气。底层贵族不乏借此上位。

顺带一提啊,这里的决斗指的是原始中世纪的朴素决斗。并不是历史上的荣誉决斗,那个正式的荣誉决斗,有荣誉决斗礼仪,用火枪、刺剑比拼的玩意,出现于16世纪的意大利,并迅速风行于整个西欧。直到18/19世纪才陆续在法律层面结束,而在民俗文化之中却还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并且,如果你被人告了,你是可以和那人直接决斗定胜负的。如果你觉得法官判罚不准确,有诬陷嫌疑,你还可以直接和法官决斗。法官如果是教士,他会派个代理人跟你对打。

偶尔,主教也会亲自下场打的人鼻青脸肿。许多主教都是著名的黑帮头目级老大,名声越高越能打,能组织上千人写械斗。

非常的中世纪。

所以,霍腾提出决斗之后,布里斯高伯爵富尔玛三世如果不接受,还会被人鄙视。

但富尔玛三世虽然年老,可却并不愚蠢。

“霍腾小子,有一匹半身人献上的四分之一血脉狮鹫,哼,以为靠这个就能打败我吗?”富尔玛骄傲的在帐篷里怒斥霍腾幼稚,“年轻人,还是要多学习一个。”

布里斯高伯爵领下的骑士们纷纷点头。

确实。

富尔玛三世的领地,位于布里斯高,也就是布里斯河流域,这是萨尔河的支流,萨尔河又通过摩泽尔河流入莱茵河。

所以布里斯高的贸易其实不差。

而富尔玛伯爵,也正是凭借这条贸易线路,获得了一只来自意大利的怪物——蝎子鳄。蝎子鳄是意译,其真正名称是塔拉贝克。

所以,次日的时候,当霍腾骑着半半狮鹫快灵,手持海龙枪出现在决斗现场,迎接士兵们的欢呼时,很快这股气势就被对面的富尔玛三世打压下去。

原来,富尔玛三世竟然骑着一头大约两米半长,极为粗壮而体格庞大的怪物出现了。

它有着巨蜥一般的身体,鳄鱼一样的巨大鳄口,同时还有一根带有毒刺的长尾,但由于过度危险,被人为地剪掉了毒针口。它那灰黑色片片上起的鳞片,仿佛钢铁一般冷酷,令快灵突然炸毛,不断啾啾鸣叫。

这便是出自中世纪历史图案中的怪物,塔拉贝克。

蝎子鳄当然没有狮鹫的力量强大, 但人家的蝎子鳄是纯血壮年,霍腾的狮鹫却只有1/4的血统,体格与力量上都不如对方。

“冲冲!”

霍腾傻眼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此时的决斗,还没有什么礼仪,但作为怪物骑士,双方都拿出了拼命的劲头。

霍腾的海龙枪提供了‘毁灭冲锋’的特性,让霍腾知道自己必须靠冲锋才能解决问题。

然而对面的富尔玛三世也不傻,他专门准备了一面盾牌,以及套上两层锁子甲,就是为了阻止霍腾绕着他打灵巧战术。

骑士虽然有自己成体系的战斗教育,可遗憾的是,此时还并不系统。

霍腾有个人技能中的杀伤猛士,但仅获得了进攻性的战技;富尔玛三世年纪较大,坐骑也不够灵活,于是两人就隔着约一米的距离,用手中的长枪展开了……非常无聊的格斗。

霍腾的铁枪扎不穿富尔玛三世的盾牌与盔甲,富尔玛三世也很难做出猛烈的反击。

当两个怪兽也拿对面没办法时,局面陷入了僵局。

霍腾一次又一次的驱使快灵转弯,然后发动毁灭冲锋,寄希望于靠惯性刺破富尔玛的锁子甲。可扎破了第一层,却破不开第二层;富尔玛伯爵催促着肥胖的塔拉贝克怪物啃咬、转身,甚至甩动已经没有毒钩的尾巴,却抓不住奔跑如风的快灵。

眼看这样打下去不是个结果,霍腾立即开动脑筋,开始考虑起如何通过盘外招获胜。

这时,双方的骑士已经基本发现,谁都奈何不了谁。

这让大部分的骑士都很惊奇。他们的确知道霍腾这个人,但只知道他胆大包天,出身于柔弱的教士。然而看到霍腾竟然与上洛林极为有名的战士打的难解难分。

“这个霍腾,很厉害嘛。”

骑士们纷纷称赞着霍腾的勇武。

一个小时后,霍腾与富尔玛伯爵被迫握手言和,回营继续备战。

因为双方都已经累到精疲力竭。

但有所不同的是,富尔玛伯爵的士气有明显下降,霍腾军却不断抬升。

……

于是,霍腾正好趁此机会,与萨尔堡中的女主人,夏拉夫人会面。

他在野外搭起帐篷,迎接到了夏拉夫人的小马车。

此时的夏拉夫人,依然是体态娇柔而凹凸有致的贵妇,有着娇媚而尊贵的体态,曼妙的身姿潜藏在保守的白裙之中,颇多几分隐形的成熟魅力。

“半年不见,你还是这么风情依旧。”霍腾苦笑着与夏拉夫人相拥。

“果然,你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否则悬起儿童牙齿的避孕方式应该是有效的才对。”夏拉夫人倒是不觉得自己吃亏,甚至还埋怨霍腾不够虔诚。否则那胡扯一般的避孕方式,应该有效才对。

成功就是上帝的恩赐,失败就是对上帝不虔诚,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双标。但夏拉夫人说的没错,霍腾哪会信上帝,他连斋戒都逃。

霍腾苦笑:“哪有什么……算了,我就是虔诚的基督徒,这一点无可指摘。不过,你有没有能够让富尔玛三世退避的办法?再这么打下去,恐怕要损失惨重。”

“有,当然有。但问题是……富尔玛三世想要的那块地,是我前公公齐格飞名下的一座城镇,我总不能背叛我公公吧。”夏拉夫人道出了实情。

原来,布里斯高这块领地,其实就是布里斯河流入萨尔河的部分,属于支流的支流。在萨尔河与流入莱茵河的摩泽尔河之间,还有一个用于贸易转运的地区,叫摩泽尔高。此时人口不多,但有着一个兴盛的集市,是卢森堡的东南一角,属于齐格飞的地盘。

富尔玛三世口气上很嚣张的要求维持国土统一,其实主要想打击的,就是夏拉夫人,试图通过战争,换取摩泽尔高。

齐格飞帮助了霍腾,但霍腾若想与富尔玛谈和退兵,又必须损害齐格飞的利益,恩将仇报。

这可如何是好?

第一百零六章 贱不贱的霍腾

中世纪到底哪好,才让人时不时的提起呢?

其实归根到底,就是所有古代文明历史所独具的那一份特别。而具体到中世纪自己身上,大概是那一份‘我君主的君主不是我的君主,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所代表的那种独特的原始气息,以及结合基督教所形成的特别文化氛围。

但是不得不提啊,在原始与文明并存的中世纪,我的女儿的女儿,还是我的女儿这句话,在中世纪是严重违反教会法的可耻乱伦行为,任何胆敢逾越父女墙垣的家伙,都会被教会开除教籍,严酷制裁。

虽然说,无论是上古时代的罗马王国,还是公元前2世纪更前的共和国罗马,亦或是日耳曼人建立的一系列王国,其实全部都存在比较鼓励非二亲(指父女一层关系等)的乱伦婚姻的。一方面是因为大家血缘相近,家庭相同,更好相处,另一方面就是为了保证家族财产不会落入外人手中。譬如娶自己亲叔叔的女儿,也就是堂妹;譬如把继母娶回家;譬如和养女结婚等等,在现代看来惊掉大牙的婚姻,在当时是完全不违法的。

尤其是与继母、与养女这样的婚姻,倒不如说是现代许多人只能存在于绿色小论坛上的幻想。

但是基督教却绝不允许你干出类似的事。虽然他们不一定能够完全杜绝近亲乱伦,但人家却非常狠辣的控制着近亲结婚。早年的时候,基督教甚至禁止六代亲、七代亲的婚姻,事后发现很难控制不说,照这样下去已经没人能结婚了,所以缩小到了三代血缘关系(三亲)。所以假如德国一直沿袭教会的法律,那么将会出现找不到对象结婚只能打光棍的尴尬境况。

隔壁的法兰西国王罗贝尔二世,以狂热虔诚著称的罗贝尔,作为法兰西岛岛主,十分期待能够扩展自己的领土。于是去年他试图与巴黎东侧的布卢瓦伯爵的遗孀伯莎联姻。而这位伯莎,还是勃艮第王国的王室血统,她控制的布卢瓦地区,包括了兰斯、桑斯、特鲁瓦、香槟等,当时巴黎东部的大平原,若与王室联姻,则是合则两利的好事。

但恰恰因为罗贝尔国王和伯莎夫人是第三代血亲,导致教皇大发雷霆,直接打出‘除你教籍’牌,将以虔诚著称的罗贝尔二世踢出教会。

负责亲手操刀的,还是教会历史上第一位法兰西裔的教皇西尔维斯特二世,属于自己人打自己人的脸。如此不留情面,可见教会对近亲和乱伦的问题杀的有多狠辣。

话题回到中世纪为何吸引霍腾自己。

因为尺度足够大。

想怎么折腾都可以。

在决斗无法搞定富尔玛三世后,他又调查起了布里斯高领土上的军队,寄希望于从侧面打败他们。

但是啊,人家好歹是依托贸易航线的富裕山地领,首先出场的布里斯高山地民兵团,这些披挂着布甲,擅长抛掷短矛,远近皆可的战士就有足足三百人;其次还有更花钱的布里斯高枪阵军士,这些军士虽然人均享有的耕地不到百亩,但却颇为富裕,人手一件铁甲。

另外,也还有农民弓箭手、猎手等等。

望着那一排排的长矛和铁甲,还有近距离杀伤性极大的标枪阵,虽然人家攻城拉胯的不行,但是野战恐怕就足以让霍腾吃一壶了。颇有种瑞士卫队的模样。

霍腾倒是可以拖着超编的百余骑士一波冲过去,但结果很可能是消耗极大的惨胜。

甚至惨败。

“还好啊,索性我们正好是在春耕前期开战,双方的农民都没有作战意愿。”霍腾感慨自己的运气。再晚一段时间,恐怕就得准备打苦战了。

“那你要走吗?难道你也是安德里亚斯那样的家伙?”

夏拉夫人一听霍腾这意思,顿时紧张起来。她甚至稍微前倾身体,抓住了霍腾的手。

顺带一提啊,夏拉夫人趁着被围攻的功夫,还能抽空派使者去特里尔大主教鲁道夫那里,希望能够离婚。

基督徒结婚是很难得。因为神说过:【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前面说过,中世纪离婚只有两个半理由,第一是违背圣经原文【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也就是妻子出轨;第二条比较简单,是指有一方死了,结束婚姻关系。剩下半个,其实是如果有一方不信基督了,就可以随意离婚。

在现实的发展中,无法履行夫妻义务,比如男的阳痿、女的不孕不育,都可以提出离婚。

安德里亚斯院长从哥廷根跑路后,霍腾靠一己之力拖着哥廷根打败了萨克森的入侵者,让安德里亚斯名声大落。再加上他并无领地,是个教士,而老婆又出轨怀孕,所以安德里亚斯瞬间成为了上洛林的笑柄。大家都知道,他胆小无能,老婆跟别人怀上了私生子。

为此,离婚已经势在必行。但问题是用什么理由离婚。

这件事闹到鲁道夫面前,安德里亚斯认为妻子触犯淫荡罪;夏拉夫人认为丈夫已经无法执行啪啪啪义务。

双方都有理由,而且都有道德瑕疵,一时间成了上洛林的教士们辩经的现实案例。

夏拉夫人的压力非常大。

又要忙着离婚,又要守卫自己的城堡。

霍腾急忙道:“不,我不会走,我只是在想,他的领地上也有很多反对派吧。”

确实。

布里斯高是个山地,粮食产量少,流氓骑士和地头蛇不是一般的多。之前围攻沃尔姆斯的敌军中,主要就是来自山地的这群流氓。

虽然被霍腾靠耍诈击败,但还是有大量强盗骑士与土匪逃回了老家,假装无事的继续种地。

“你想收买他们?”夏拉夫人眼前一亮,她仿佛看到了生活继续前进的方向。

霍腾点头:“没错。我要释放军奴,派他们去鼓动布里斯高贵族造反,逼退富尔玛伯爵。”

第一百零七章 流氓的抗税战争

人们经常把中世纪想象成等级森严的阶梯状社会,君就是君,臣就是臣。

但其实,在这段长达千年的历史中,简单的早期、中期、盛期和晚期划分中,霍腾所处于的中世纪中期,不但算不上阶级森严,而且还是农民暴动、下级造反盛行、蛮族到处侵略、宗教对抗激增、窃国者侯的时期。

当然,中世纪从头到尾,由于沉重的封建压迫,农民起义是一直不停歇的,尤其是中世纪盛期后,也就13世纪以后,随着人地矛盾激增,农民起义如山如海般掀起狂潮。只不过迫于这样的起义多数藏在宗教狂热信徒暴动、抗税等活动中,也由于记载不多、多数情况下惨败等因素,导致著名的农民起义很少。

霍腾也知道,单纯鼓动农民造反是不会成功的。

所以他重金雇佣了几个人,专门去找布里斯高流氓骑士里比较有名气的,让这些“社会活动家”来搞事。

……

布里斯高,是一片非常广大的领地,包含布里斯河、部分萨尔河流域的丘陵。高低起伏的丘陵为这里带来了大片的森林与坡地资源,但是也使得此处只能以水路连接,几乎没有一座著名城镇。经济和居民都存在于大片大片的村落里。

事实上,布里斯高最著名的城市,就是首府萨尔布吕肯,这是一座简单的城堡,改造于几个世纪以前法兰克人的残留堡垒。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才在皇帝的支持下分割给了布里斯高。在此之前,萨尔布吕肯都是梅茨主教的管辖地带。而梅茨伯爵阿德勒·诺森堡,不但管不着,也没那个资格。

这便是目前帝国内的现状。皇帝直辖地、公爵、伯爵直辖地、主教辖区等等犬牙交错,许多贵族的领地也是互不相邻的飞地。管理?只有管,没有理。能不乱就得了,贵族的老爷们只要收到钱,都是随便村子自己怎么搞。所有野蛮生长的村镇,大都还没有资格获得成为城镇的资格。

萨尔布吕肯的意思就是,萨尔河上的桥。简单的说,就是个设卡收税的地方。